自己若喜欢,就会觉得他看起来更好而更爱他

February 28, 2016摄理主日话语

[郑明析牧师的证道话语]
[日 期] 2016年2月28日
[话 语] 郑明析 牧师
[本 文] 罗马书12章11节
『殷勤,不可懒惰;要心里火热,常常服事主。』

哈利路亚!祝福各位充满永恒 神的爱、圣子的平安,以及圣灵炙热的感动、感化与动工。

面对<人>的时候,必须要自己先喜欢,这样即使那个人有瑕疵,
不论那个人是什麽模样,都会觉得他看起来更好而更爱他。
对<任何物品或存在物>也是一样,自己必须要中意而喜欢它,
才会将其看得比其他任何东西更大、更有价值,
也才会更喜欢并感到喜悦。

对< 神、圣灵、圣子主>也是一样。
要喜欢才会觉得看起来显眼、看起来更好、看起来神祕、
看起来美丽又雄壮,也才会更靠近且更爱他。

如果自己喜欢,内心就会变得火热。
火热时,不论内心、想法或行为都不会腐烂,而是会更发「光」,
生活、人生或信仰都会更有「味道」。
而且想法、行为或灵也都会更美丽、雄壮且神祕。

各位全都能如水沸腾般火热地做;都能如熔炉般火热地做。
<领受「喜欢」的祝福的人>、
<领受「喜欢」的祝福后持续火热地做且不变质的人>,
他们将会做到「底」并爬上「极端」!
因此祝褔大家因为喜欢而做,产生热忱而火热地行动。

Comment / 留言

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.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.